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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4-11-27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社科司函[2014]232

 

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有关高校:
  为更好地适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拟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进行进一步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的基本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3.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
  二、专家信息填报要求
  1.对已有专家库进行审核
  专家库中目前所列专家为各高校前一年推荐并经我司整理后的结果,各高校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实际情况对入选专家进行认真审核,根据专家学术水平和本校实际情况,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对入库专家严格把关。对已调离学校或长期不在本校工作的专家,或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等不符合入选条件的专家,要从专家库中删除。
  2.核实专家信息
  经审核拟保留的专家,请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说明》(附件1)的要求,全面核实专家信息资料,特别是要核实、补充专家的移动电话、E-mail地址等信息,以便及时与专家进行联系。请直接在电子表格上进行核对和修改,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栏目内容和栏目排列顺序。
  3.适当增补专家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荐部分新增专家,推荐新增专家应按照通知要求从严把关。重点推荐千人计划支持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等。应注意推荐宗教学、考古学、体育学、艺术学、外语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等学科,以及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的其他学科专家。
  三、报送办法
  1.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本通知附件。
  2.高校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将于1124日前,按照各高校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登录的地址与联系人,将现有专家库通过E-mail发至有关各高校,请注意查收。如在1128日前未收到,请通过E-mail或来电查询。
  3.本次专家信息表仍然采用新版规范表格填报,请各高校科研(社科)处按要求完整填报推荐的专家信息,以便后续的数据使用。新版专家信息表已打包成压缩文件,下载后请解压缩后填报。填报完成后,单独提交Excel文件即可。
  4.现有专家库中没有专家记录的高校,可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信息表》(附件2)后报送。
  5.请务必于1219日前将审核修改后的专家库电子版发送至moesk@bn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学校推荐专家。联系人:范明宇,联系电话:010-58805145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说明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信息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4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