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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1-08-23

 

202110

关于做好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

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科各学院(中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关于开展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已在内蒙古社会科学网公布,现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候选人条件

第十届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设名家奖两个,奖金20万元/个;青年才俊奖五个,奖金5万元/个;特别贡献奖五个,奖金5万元/个。

(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候选人条件见《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九条至第十二条。

(二)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才俊奖候选人条件见实施细则(附件1)第三章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

(三)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条件见实施细则(附件1)第三章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注:特别贡献奖仅针对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外工作的个人和团队)

(四)实施细则(附件1)第十一条第7目和第十六条第7目详细目录见《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顶级、权威期刊目录》(附件6)。

二、申报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材料

1.申报人应仔细阅读《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1),按照“填表须知”要求选择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申报及评审表》《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才俊奖申报及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左侧单独装订),并填写《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申报汇总表》(获奖证书信息以此为准)。获得提名的也需我处统一审核后报送至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

2.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青年才俊奖提供不超过5项个人历年代表性成果(第一完成人),特别贡献奖提供不超过3项个人和团队历年关于内蒙古研究的代表性成果。

3.成果须为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著作、论文或者被采纳的调研报告。其中著作类成果原件两份;论文类、调研报告类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论文复印件需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调研报告类成果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采用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涉及成果的社会反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文类成果论文需附全文翻译一份,著作需附不少于2000字的中文简介一份。

4.《申报及评审表》所填写的个人科研项目、学术荣誉、学术任职及其他方面的情况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统一左侧装订成册,加做蓝色云纹纸封面及目录。

(二)报送材料

1.属本科高等院校、自治区级科研院所和其他自治区级单位的申报者,向所属单位社科联(包括各高校社科联、科研院所社科联及企业社科联)或自治区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申报;高职高专院校、各盟和设区的市及其以下单位的申报者,向所在盟和设区的市社科联申报。

不具备以上申报条件的,可通过所在盟和设区的市社科联申报。

2.历届名家奖获得者可提名名家奖候选人和青年才俊奖候选人各一个,历届青年才俊奖获得者可提名青年才俊奖候选人一个,提名人须在被提名人申报表初评意见栏中签署详尽提名意见,提名申报材料无需参加初评直接进入复评。

3.成果社会反响材料,个人科研项目、学术荣誉、学术任职及其他方面情况的原件经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资格复审后,将退还初评单位或本人。

4.评选工作结束后,获奖者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未获奖者的申报材料请申报人于202211日至131日之间到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领取,逾期未取走的材料视为放弃,将统一处理。

(三)各学院(中心)、单位及提名人资格初审

各单位及提名人须参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主要内容为:

1.《申报及评审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是否正确。

2.在自治区的工作年限是否符合最低时限,主要从事的研究是否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是否具备至少三项以上条件及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申报青年才俊奖的年龄是否在45周岁以下(截止到817日前)。

3.成果是否为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著作、论文或者被采纳的调研报告,论文是否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顶级、权威期刊目录》(附件6)中权威以上刊物,外文成果是否附有翻译,申报者是否为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成果所附反响材料是否真实可靠。

4.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退还申报者本人;对不完善的材料,要求申报者补充;对弄虚作假的申报者,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单位初评及成果报送

(一)单位初评

学校由5人以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成立初评组。初评组严格审查申报者及申报材料的意识形态倾向,如存在传播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等问题,必须坚决取消其申报资格。被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在社科处网页公示5天。

(二)成果报送

请各单位于98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等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我处,汇总表纸质版需经学院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发送到相关邮箱。

 

联系人:罗佳宁

办公地点:行政楼501

电话:4995040

邮箱:skc4@imu.edu.cn

 

附件:1.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实施细则

2.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申报及评审表

3.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才俊奖申报及评审表

4.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特别贡献奖申报及评审表

5.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申报汇总表

6.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顶级、权威期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