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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社会科学处  发文时间:2013-01-02

20131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有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现公布,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办《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课题指南》、新修订的《申请书》及《活页》、2013年《代码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者学校社会科学处网站查阅下载。

二、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31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和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及其他部委项目、在研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四、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已下达到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做好本单位项目的审查工作。特别是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的申报,要做好整合工作,避免重复申报。原则上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青年学术骨干以及小学科的申报,不做限制。

、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律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申请书》中的“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申请人根据内容提示自行填写(包括日期)。

六、为提高申请项目的论证质量和立项率,各学院必须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的课题论证、《申请书》的填写格式进行预审,项目申报人要根据预审专家的建议对课题论证、《申请书》进行修改后再报送社科处审核,报送时需提供学院论证与审核结果。

七、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220日。各申报单位务必220日前根据预审建议修改好的《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夹》一式10份,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的(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3项内容)“数据表”(2010年版),报送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skc2@imu.edu.cn

联系人:齐海春 联系电话:4995040

点:公管法学楼(旧行政楼)401房间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日

主题词:项目 申报 通知

抄报:齐木德道尔吉副校长。

内蒙古大学社会科学处 201312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