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2016-10-13    编辑:社会科学处


文科各学院(中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已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等近期已在自治区规划办网站公布,现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委托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者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课题指南》及《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按有关精神和要求组织申报。

二、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凡承担校级以上项目未结项及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项目。

三、2016年度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将实行在线网上申报,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将于10月20日正式开通,登录端口在内蒙古社科规划网,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18时前,申报人必须之前网上提交申请书。各申报单位要严把申报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规模,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四、《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是指学校意见,但考虑到集中受理时的数量和各自选题的不同,请申报者根据提示必须自行填写审核意见。

五、项目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申报代码表》及《申报材料汇总表》请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网址:http://www.nmgskghb.com.cn)和社会科学处网站查阅下载。

六、《申请书》(网上申报填写完成后,由申报系统导出)要求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计算机填写。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2份,装订成册的成果3套。

七、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各单位务必10月25前以单位统一汇总加盖公章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skc2@imu.edu.cn

联 系 人:齐海春   刘白薇

联系电话:4995040  4995632

办公地点:新行政楼501房间

 

 

 

 

主题词:项目 申报 通知                                       

  抄报:额尔很巴雅尔副校长                                  

  内蒙古大学社会科学处                 2016年10月13日印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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