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的通知各文科学院(单位):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9〕130号)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20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等,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请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扣学术前沿,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各类研究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及其他部委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2年(指2018、2019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2020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2020年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20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上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注册登录(以前已注册的先试一下以前的帐号)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人首先必须仔细阅读“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一栏,以便充分掌握填表相关技巧。
2.《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教育部将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4.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本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5日。申报者必须在此前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并将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送交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齐海春
电 话:4995040
信 箱:skc2@imu.edu.cn
地 点:行政楼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