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外语专项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外语专项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资助金额和完成时限
本年度外语专项拟立项40项,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0个月左右,具体完成时限以合同为准。
二、具体要求
(一)外语专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主持人和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主持人应当是自治区从事高校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项目主持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外语专项选题指南》(附件1)的方向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和承担一项研究项目;承担上年度基金项目未结项或结项未达良好等级的不能申报;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不能申报;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不能申报。
(四)项目研究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立项后能开具正规的完税发票(收款人为项目申报单位)。
(五)项目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和出版专著三类,项目主持人至少选择其中一类。
研究报告:要求全文1.5万字以上;
公开发表论文:要求在正规期刊上发表;
出版专著:在正规出版社出版、并能通过CIP数据查询到的出版物,字数要求10万字以上。
三、申报材料及接收日期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经申报单位审查、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
2.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选题编号及名称、申报题目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汇总表(附件4)1份,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并盖章。
4.报送材料采取“1夹6”(1份申请书内夹其他6份材料),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二)项目申报单位于2024年2月25日前,将审定后的纸质版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统一报送至我处601,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