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大发〔2008〕2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招聘一批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学校计划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103名,报名联系人及邮箱:
序号 |
招聘单位 |
联系人 |
1 |
蒙古学学院 |
成老师 15849360263 邮箱:1274906799@qq.com |
2 |
法学院 |
吴老师 15904896910 邮箱:ndfxywls@126.com |
3 |
外国语学院 |
程老师13500614902 邮箱:chengjie1220@126.com |
4 |
数学科学学院 |
尚老师 15047820263 邮箱:sxxjw4991930@163.com |
5 |
物理学院 |
迟老师 17801095677 邮箱:17801095677@163.com |
6 |
化学化工学院 |
吕老师 13214052090 邮箱:973646031@qq.com |
7 |
生命科学学院 |
丛老师 15540952878 邮箱:315551470@qq.com |
8 |
计算机学院 |
赵老师 13734711332 邮箱:836726278@qq.com。 |
9 |
生态与环境学院 |
张老师 0471-4991490 邮箱:929170015@qq.com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魏老师 13190517069 邮箱:171368181@qq.com |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的2022届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已获得相应学位。
三、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属于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学校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聘用期限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最长2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若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考取研究生、公务员等,可于入学前或入职前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投送至应聘单位联系人邮箱。
2.聘用科研助理的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团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考察面试,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学校人事处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3.报名招聘时间: 2022年6月28日—8月15日。
六、其他事项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聘用科研助理的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团队)负责设定岗位职责任务,负责对所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每月须将考核结果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报人事处。与科研助理签订的聘用合同同时报科技处或社科处备案。
七、相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李老师 18504717261
科技处:包老师 15848398919
社科处:崔老师 13474718181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