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2014-04-29    编辑:

20142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项目的通知

文科各学院(中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已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4年度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4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等近期已在自治区规划办网站公布,现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外语专项课题,申报者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课题指南》及《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按有关精神和要求组织申报。

二、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凡承担校级以上项目未结项及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4年度项目

三、2014年度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将实行限额申报,各申报单位要严把申报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规模,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各单位申报指标见附表)

四、《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是指学校意见,但考虑到集中受理时的数量和各自选题的不同,请申报者根据提示必须自行填写审核意见。

五、项目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请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网址:http://www.nmgskghb.com.cn)和内蒙古大学科研管理系统查阅下载。

六、《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计算机填写,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活页内不许出现项目申报者的任何个人信息。申报截止时间为520日,各单位务必520前以单位汇总加盖公章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skc2@imu.edu.cn

联 系 人:齐海春

联系电话:4995040

办公地点:新行政楼501房间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项目 申报 通知

抄报:齐木德道尔吉副巡视员。

内蒙古大学社会科学处 2014426日印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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