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号
关于对我校“211工程”三期文科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文科各有关学院及学术创新团队:
我校“211工程”三期建设文科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2010年开始实施已有三年多时间,在的建设周期里,有些创新团组织有力,经费使用得当,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产生了较好的效果,但也有一部分创新团队因经费使用不当及其他原因等,建设效果不太显著。针对这一现,我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就经费使用作出新的规定,现就有关要求布置如下:
一、所有创新团队负责人详细理清近三年经费使用情况,根据申报书的经费预算表详细列出经费支出情况表,并必须简述所列投入的效果和产出。
二、剩余经费必须本年7月份放假前按计划执行完或全部所拨经费,否则根据有关规定将停止使用。
三、剩余经费建议以创新团队重大项目预研、学术著作出版等形式开支使用;严禁不按预算和突击通过旅差费等支出;对此严格不予报销。
联 系 人:齐海春、张栩若
联系电话:4995040
办公地点:新行政楼501房间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费 检查 通知
抄报:齐木德道尔吉副巡视员。
内蒙古大学社会科学处 2014年5月20日印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