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7号
关于举办第一届内蒙古大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的通知
文科各学院(中心、单位):
为积极响应自治区社科联学术活动月组织实施,进一步繁荣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事业,我校决定组织开展内蒙古大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立足学术创新,展示学术成果,推动学术研究,培养学术人才,提升我校人文社科学术实力,扩大学术影响力。
一、活动主题及形式
(一)活动主题
本次学术活动月期间,我校将围绕一带一路视野下的草原丝绸之路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学术活动。本次活动内容由以下三大部分组成:
(1)被列为自治区社科联学术活动月项目的讲座与研讨会。
(2)学术成果的集中宣传活动,学校要集中宣传的学术成果分为两大类:一是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中获得一、二等奖的成果;二是拟申报下一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的成果。
(3)根据学术活动月主题学校特邀的学术讲座以及根据各学院报送情况选定的相关学术活动。活动具体内容请见附表。
(二)活动形式:
学术讲座,学术成果的网络宣传,研讨会,图片展览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活动时间:2015年9月下旬—10月下旬
活动地点:由各承办单位自行确定和安排各自具体活动地点。
三、相关要求与支持方式
(一)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中心)认真组织相关学术活动,确定开展学术活动的准确时间、地点后,提前出相关学术活动公告,确保广大师生知晓并积极参与相关学术活动。同时,将公告电子版发给社会科学处。
参加学术成果集中宣传活动的各位教师,请把成果宣传材料(包括登记表、宣传正文、作者本人的生活照以及成果相关图片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处将有序开展成果的集中宣传活动。成果宣传材料内容包括作者简历,科学研究,获奖与荣誉称号,所宣传成果的主要内容、理论方法,实用价值与社会影响力。材料撰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逻辑性强,图文并茂,字数不限。我校把本次成果宣传活动作为评奖申报的重要依据,不参加宣传的成果,将不予推荐参加下届政府奖申报。成果宣传成果登记表和宣传正文模板,请见附件。相关电子版可从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使用。
学术讲座、研讨会、图片展览等学术活动结束后,请各承办学院(中心)需在10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活动成果报送社会科学处。活动总结指各单位“学术活动”综述和相应的图片资料;活动成果包括专家报告、发言稿,短小精炼有深度的理论文章,重要学术观点汇集等不同类型的活动成果材料。
(二)支持方式
1.自治区社科联将根据学术活动成果的内容和质量分批向内蒙古日报理论版、《前沿》等内蒙古有影响力的报刊、期刊推荐。
2.自治区社科联将根据各承办单位学术活动的规模、层次、质量、社会影响等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设学术活动月优秀组织奖,并以资鼓励。
3.对入选学术活动,自治区社科联、内蒙古大学分别提供资助并与学校新闻网合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四、联系方式
联 系人:罗佳宁 4995040
达胡白乙拉 4992453
电子邮箱:skc5@imu.edu.cn
网站:社会科学处网(http://www.imu.edu.cn../index.html)
附件:(请从社科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1. 《内蒙古大学学术活动月活动一览表》
2. 《宣传成果登记表》
3. 《宣传正文模板》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