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回执的通知2016-10-12    编辑:社会科学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发布,请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负责人,根据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填写项目回执,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由项目责任单位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统筹管理使用。

2、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直接费用预算。

3、回执电子版下载后,请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折叠。

4、回执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原件由各项目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报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于10月20日前寄北京西长安街5号全国社科规划办基金处(邮编100806),同时,电子版由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统一汇总后发至ghbjjc@vip.163.com。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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