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内蒙古大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季)”的通知2016-10-12    编辑:社会科学处

文科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繁荣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事业,立足学术创新,展示学术成果,推动学术研究,培养学术人才,提升我校人文社科学术实力,扩大学术影响力,我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内蒙古大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季)”。

一、活动主题及形式

本次学术活动月期间,我校将围绕双一流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学术活动。本次活动内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社科处主办的学术活动,另一部分是各学院(中心)的学术活动。

(一)   社科处与部门或学院(中心)合作开展的活动:

1.聘请专家做社会服务工作(智库建设)专题讲座辅导。

2.社科处与宣传部合作开展“优秀科研团队和学术骨干工作经验分享会(文科专场)”。

3.学术成果的集中宣传活动

学校要集中宣传的学术成果分为两大类:一是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中获得一、二等奖的成果;二是拟申报下一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的成果。

(二)   各学院(中心)学术活动

1. 各学院重点研究方向领域和重大项目预研论证会(1次)。

2. 学术讲座(2场)。

3. 依托学院的各级社团所举办的年会或研讨会(1次)。

4. 政府奖获奖经验宣讲与新一届政府奖动员会(1次)。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活动时间:2016年10月—12月。

活动地点:由各承办单位在校内自行确定和安排各自具体活动地点。

三、相关要求与支持方式

(一)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中心)认真组织相关学术活动,确定开展学术活动的准确时间、地点,填报《第二届内蒙古大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季)学术活动申报一览表》(见附件1),于10月16日前报送社科处,并做好通知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知晓并积极参与相关学术活动。

2.论证会、学术讲座、宣讲会(动员会)、研讨会等学术活动结束后,请各承办学院(中心)在12月20日前活动总结活动成果报送社会科学处。活动总结指各单位学术活动综述和相应的图片资料;活动成果包括专家报告、发言稿,短小精炼有深度的理论文章,重要学术观点汇集等不同类型的活动成果材料

3.请各学院组织参加学术成果集中宣传活动的教师填报包括《宣传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宣传正文(见附件3)、作者本人的生活照以及成果相关图片材料等成果宣传材料;并由学院汇总本学院《宣传成果登记表》,将所有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处将有序开展成果的集中宣传活动。成果宣传材料内容包括作者简历,科学研究,获奖与荣誉称号,所宣传成果的主要内容、理论方法,实用价值与社会影响力,(上次宣传过的成果不再次宣传)。材料撰写要突出重点,逻辑性强,图文并茂,字数不限,我校把本次成果宣传活动作为评奖申报的重要依据,不参加宣传的成果,将不予推荐参加下届政府奖申报。

(二)支持方式

社会科学处将审核后对上述几类学术活动予以经费资助,并与学校新闻网合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佳宁 4995040

     达胡白乙拉 4992453

电子邮箱: skc4@imu.edu.cn

网站:社会科学处网(http://skc.imu.edu.cn/)

 

附件:(请从社科处网站通知末尾“附件”处下载)

1.第二届内蒙古大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季)学术活动申报一览表

2.《宣传成果登记表》

3.《宣传正文模板》

 

 

 

社会科学处

201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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