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号
关于做好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科各学院(中心)、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教育部开展了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由各学院、单位管理员组织本学院申报者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为不影响学校评审以及网报进度,请各学院将所有申报材料于3月11日之前审核收齐并报送我处(过期不候)。
请各申报者仔细阅读相关文件(教育部通知链接https://www.sinoss.net/2019/0125/86374.html),仔细阅读《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及《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表格请从社科处网页“通知公告”栏文件末尾处下载填报,发送到邮箱skc4@imu.edu.cn;纸质材料请按照如下要求装订报送。
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
电子版说明:
《申报评审表》须使用Windows版的Word软件来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也不能使用WPS软件进行任何操作。
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申报评审表填写完毕后,需交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在网上申报阶段上传。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因此也无需为此注册个人账户。
纸质材料说明: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xxx学院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经学院审核盖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汇总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3.申报成果全文(必须提交电子版)
为便于网络通讯评审,各申报人应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上传。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原件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4.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交电子版)
为便于网络通讯评审,各申报人应提供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上传。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数量及内容要确保一致。电子版请标明学院与姓名,纸质材料请用文件袋装好,上标明学校、学院、姓名。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审核办法和审核程序
我处将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于3月13日召开评审会议,并将评审结果在社科处网站公示5日后,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教育部评奖办提交报奖材料。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附件:
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