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号
关于资助2020年文科学术会议的通知
各文科学院、研究中心:
为加快推进我校“双一流”、“部区合建”建设工作,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繁荣我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扩大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影响力,我校决定2020年继续资助各文科学院、研究中心主办高水平学术会议。
一、资助要求
1.资助全国性、国际性高水平学术会议,重点资助服务学科建设的高水平学术会议,包括学科评议组召集会议、影响力较大的全国性学会年会以及其他高水平学术会议。
2.学术纪念会、教学工作研讨会、学术讲座等不在此次资助范围。
3.每个单位限额申报一个高水平学术会议。
4.获批会议应于本年度内举办完成,并在本年度内完成报账,未按期举办会议或未及时报账的将取消资助。
二、申报流程
1.请各学院对举办会议的学术性及意识形态进行严格把关,拟申报会议须经学院(中心)讨论,登记表经院长(主任)、书记签字,盖学院(中心)公章后报送。
2.请于6月22日前将《关于举办学术会议的申请报告》(自拟文字说明形式)以及《2020年内蒙古大学主办文科学术会议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c4@imu.edu.cn。
3.资助的会议依照《内蒙古大学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规定填报《内蒙古大学学术会议、报告、讲座、论坛审批表》,履行审核备案程序。
4.请自行查阅相关规定并依照资产管理处招标程序举办会议,选择招标范围内的会场、酒店等,以便后续报账工作正常进行。
三、注意事项
(一)相关要求
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内大发〔2017〕45号)及《内蒙古大学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管理办法(试行)》(内大发〔2011〕59号)相关要求举办学术研讨会。
(二)提交审核材料
会议召开后,请尽快将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会议议程、论文集、会议总结、会议照片报社科处审核备案。
联系人:罗佳宁
联系电话:4995040
办公地点:行政楼501
附件:2020年内蒙古大学主办文科学术会议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