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完成2015-03-31    编辑:

      截止3月15日,我区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顺利结束。共有29家单位组织申报了459项课题,23个一级学科均有申报。申报数量在30项以上的单位有内蒙古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财经大学

  工作中,我们坚持全国规划办关于申报的相关规定,坚持质量第一、小学科保护、社科院和党校系统优先的原则,从3月11日至15日重点开展了资格审查和重点学科初筛工作,共有391项课题通过初筛上报全国规划办。从项目类型看,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237项、青年项目98项、一般自选项目39项、青年自选项目9项。从学科类型看,申报较多的学科有:民族问题研究(101)、语言学(39)、中国文学(34)、管理学(26)、法学(24)、应用经济(24)、中国历史(21)。

  未通过资格审查和初筛工作的课题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违反申报公告第4条规定: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2项),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签字确认的(5项)。②违反申报公告第7条规定:选题不得加副标题(4项)。③违反申报公告第11条规定: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12项);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18项);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8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④违反申报公告第12条规定:按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3项);⑤违反申报补充通知第2条第2款“选题重复、陈旧,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15项)。

[责任编辑 李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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