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处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知识讲座”
昌永岗博士为我处深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为积极响应学校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社会科学处依据党政办下发的《关于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处业务范围于2020年10月21日举办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知识讲座”。社会科学处处长达胡白乙拉,副处长崔荣,科长齐海春,副科长刘白薇、罗佳宁到会听讲。讲座邀请法学院昌永岗博士为我处职工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相关知识。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并首次系统提出“11种安全”。这是新时期我们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并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0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而加强保密工作是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为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提高保密工作法治化水平,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知识讲座”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加强保密工作法治化要求”“加强保密工作的法律规范依据和案例分析”“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等相关规定解读”“12种常见典型严重违规泄密行为及日常防范要求”等四个方面。
昌永岗博士依据我国《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泄密案件查处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细则》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布的《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保发[2016]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针对《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列举的12种常见典型严重违规泄密行为提出了日常应对防范措施,相关知识的深度解读,对今后工作中如何做好保密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使我们在观念上、工作方法上均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