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通知公告

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文科科研项目盖章流程
关于做好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
关于内蒙古大学文科科研评价体…
关于2020年“双一流”建设科研…
更多>>

社科动态

内蒙古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的十...
我校获批国家民委“一带一路...
内大文科2019-2020年度出版著...
社会科学处举办“中华人民共...
我校举办内蒙古大学中华民族...
喜讯:我校入选国家首批“铸...

关于对国家和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6-12-14

                                           〔201619

关于对国家和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文科各有关学院(单位):

     2016年国家和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现已全面开始。根据自治区规划办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底前完成的项目应提交结项材料,特别是2010、2011、2012立项,尚未办理结项手续的本次必须提交结项材料,否则被撤项,影响信誉和再次申报;因故(不含延期二次以上)不能完成的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表》说明理由。国家和自治区社科项目的《年度检查表》、《重要事项变更表》、《鉴定结项审批表》等材料分别从国家社科基金和内蒙古社科规划办网站 “表格下载”一栏下载填写。

二、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负责人自行到财务处或其网站查阅填写,结题的并到财务处、审计处、加盖相关公章,“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按提示填写即可。

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必须形成单独的项目进展报告。

四、请各有关承担单位务于12月25前督促完成上述年度检查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按时报送社科处,过期或未参加检查的将停止经费使用。2015年获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必须12月16前提交《年度检查表》。

五、报送材料包括:《年度检查表》、《重要事项变更表》各一式2份,《鉴定结项审批表》、成果简介各一式3份、最终成果一式5份(装订成册),以上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齐海春   联系电话:4995040 

信  箱:skc2@imu.edu.cn

 

 

 

 

 

 

                        2016年12月13日